法律框架下的精准界定

说实话,很多商家做宣传,踩了坑自己都摸不着头脑。到底什么才算虚假宣传?
我国现行规制商品虚假宣传的核心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这个条款保护的法益有两层,一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二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掌握商品全部真实信息,消费者只能通过宣传获取判断依据,这也是法律为什么对经营者提出更高诚信要求的根源。
合法宣传与虚假宣传的边界
我们拿两个真实脱敏判决对比来看。
某果农在短视频平台卖自种橙子,直播时说“我这橙子甜过初恋”,被职业打假人起诉要求认定虚假宣传。法院最终判决不构成。
另一个商家同样卖橙子,宣传“经省农科院检测,含糖量比普通橙子高30%,常吃能预防心血管疾病”,实际送检后含糖量仅比普通橙子高4%,也没有任何权威研究支持防癌功效,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虚假宣传。
两者的核心差别在哪里?是否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实质性误导。前者是生活消费领域的合理夸张,正常人都不会把“甜过初恋”当成精准的质量承诺,不会因为这句话改变购买决策。后者直接触及了消费者判断买不买的核心信息,属于实打实的误导。

数据里的裁判统一逻辑
2022—2024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网络商品虚假宣传司法审查白皮书》,统计了该区间公开的1213份生效判决,结果很有意思。
最终被认定构成商品虚假宣传的案件中,91.7%都符合“产生实质性误导”这个核心标准。剩下8.3%的案件中,虽然宣传内容确实存在小瑕疵,比如把“国家级专利”口误说成“国家级奖项”,但这个瑕疵不影响消费者判断商品质量,法院最终都没有认定为虚假宣传。
说白了,法院不是抓着文字小辫子不放,而是看你有没有骗消费者掏钱的故意,有没有实际伤害到他人利益。

可落地的三层风控动作

很多商家说,我怎么提前避开这个坑?给你三个实打实的动作,没有空话。
发布宣传内容前,把宣传用到的所有检测报告、资质文件、权威引文打印出来,由内容负责人和法务分别签字,扫描后存入公司加密云盘的专门档案,保留至对应商品下架后满三年。
宣传投放运行中,每七天对线上所有正在投放的宣传页面完整截屏,把截屏文件和投放排期、合同放在同一个标注了商品名称和日期的办公文件夹,离线备份一份。
发现宣传内容出错或者接到消费者质疑后,24小时内出具书面更正声明,在原宣传渠道全文发布,同时对发布过程申请公证,留存公证书原件。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