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跳槽就收到上家律师函?这事很多人都碰到过
上周有个粉丝找我咨询,说他前两年在一家电商公司做运营主管,离职的时候人事催着签了一堆文件,其中就有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当时他着急走,没细看,转头就去了另一家同品类的电商公司上班。结果刚过试用期,就收到了原公司的律师函,说他违反竞业限制,要赔十几万违约金。
他反过来问我:我从离职到现在,一分钱竞业限制补偿金都没拿到,凭啥还能约束我?
这问题太典型了。很多打工人离职时都会稀里糊涂签竞业限制,转头就忘了补偿金这回事,直到出事才追悔莫及。

竞业限制补偿金,到底是个什么钱

说白话,竞业限制就是公司怕你离职后带着它的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去竞争对手那边干活,所以和你约定,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你不能去同行业同类型的公司上班,也不能自己开公司干同样的买卖。
那你因为这个约定,找工作受限,收入肯定受影响啊?所以公司得给你一笔钱补这个损失,这笔钱就是竞业限制补偿金。
法律上的边界其实说的很清楚,不是谁都能被要求签竞业限制。只有三类人符合要求: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确实接触了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你一个前台行政、门店导购,公司也让你签竞业限制?那本来就是瞎扯,不作数的。
而且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两年,超过的部分直接无效。至于补偿金的标准,要是你签的协议里没写清楚多少钱,也不是就没辙。按照现行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按你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给你,如果这个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给。
说实话,现在很多公司就是故意不写补偿金金额,就是等着你踩坑。两个最常见的误区,90%的人都踩过
第一个误区:公司不发我补偿金,竞业限制自动就失效了,我不用管它。
真不是这样。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做销售的当事人,离职后等了大半年没收到补偿金,默认协议已经没用了,大摇大摆去了对手公司,结果一年后被原公司起诉,最后赔了八万多违约金。太冤。法律从来没说过不发补偿金竞业限制就自动失效,你得主动提解除,这事才算完。
第二个误区:协议里没写补偿金,这份协议就是废纸一张。
也不对。很多人都以为没约定就等于无效,其实不是。司法解释说的很明白,就算没约定补偿金,只要你按照协议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你就有权找公司要这笔钱,法院也会支持你。反过来,公司也不能以没约定补偿金为由,直接说协议无效,反过来告你。
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协议写了公司不用给补偿金,那这个约定肯定是无效的,这点你放心。
碰到竞业限制补偿金纠纷,你可以按这三步处理

第一步,先把手里的材料理清楚。把竞业限制协议、离职证明、离职前的工资流水都找出来,圈清楚几个关键点:协议约定的限制范围是什么?补偿金说好什么时候给?给多少?自己有没有真的违反约定?先把底数摸清,别上来就慌。
第二步,如果公司超过三个月不支付补偿金,你要主动发解除通知。你可以写一份书面的解除函,用EMS寄给原公司,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也可以发带已读回执的邮件给原公司人事和法人,留存好证据。通知到了,协议就解除了,之后你想去哪就去哪。
第三步,协商不成直接走仲裁。要是公司既不给钱,又不承认协议解除,还拿这个要挟你,你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可以,劳动仲裁不收取案件受理费,成本很低,只要你证据扎实,你的主张一般都会被支持。
说实话,现在很多公司都在乱用竞业限制,就是拿这个当工具卡着打工人不让跳槽,很多普通人不懂法,就被吓唬住了,白白丢了工作还赔了钱。其实只要你摸清楚规则,知道自己该拿什么钱,该怎么维权,根本不用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