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刚结了个社区公益法律咨询,家住老家属院的王阿姨红着眼眶找过来,说她爸走之前亲手写了纸条,说把住了一辈子的老房子留给一直照顾的她,结果两个哥哥不认,闹到法院,法官说纸条无效,就因为漏了写年月日。
说实话,这种案子我见得太多了。立遗嘱的老人明明心意清清楚楚,就因为差了那么一点形式上的要求,最后子女撕破脸,本该拿到财产的拿不到,真的太可惜。这就是很多人没听过的遗嘱形式要件合规,它不是法律圈的晦涩名词,跟每个普通人的身后事都绑在一起。
说人话:到底什么是遗嘱形式要件合规?
很多人觉得,遗嘱不就是把自己想给谁写下来,签字画押不就完了?哪来那么多规矩?
法律上对遗嘱的要求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内容,就是你说财产给谁,这个是你自己说了算,只要不违法就行。另一部分就是形式,就是你这份遗嘱该用什么写,该有谁签字,要不要见证人,日期写在哪,这些一条一条的硬规矩,凑齐了,就叫遗嘱形式要件合规。缺任何一条,哪怕你内容写的再明白,法官也只能认这张纸是无效的。
别觉得这是法律故意找茬。说白了,定这些规矩就是为了防造假,毕竟立遗嘱的人已经走了,没人能出来对质,只能靠形式上的要求来确定这真的是立遗嘱人自己的意思。

最常见的两个误区,很多人都踩过
第一个误区,只要是本人写的,怎么写都有效。
很多老人会提前写好遗嘱,但是要么就是自己打了草稿,最后只签了个名,要么就是只写了内容忘了签年月日,还有的让子女帮忙抄了一遍,自己最后签字。这几种情况,都不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法律上的自书遗嘱要求全文本人手写、本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条件一个都不能少,缺了就是不合规。
第二个误区,我录了视频说清楚了,肯定作数。
现在很多人喜欢用录像拍遗嘱,觉得这样总不会假了吧?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法律要求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还要把见证人的样子声音都录进去。什么叫利害关系?就是不能是你的继承人,也不能是跟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你不能找你的大儿子当见证人,然后把财产给小儿子,这个见证人身份直接就把遗嘱整无效了。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缺了点形式就一定无效,要是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也有机会被法院认可,但这个难度真的很大,犯不上冒这个险。
真遇到遗嘱形式争议,按这三步走

第一步,先把所有材料原原本本保存好。不管是手写的纸条、打印的遗嘱、录音录像原件,还是跟这件事有关的聊天记录、证人联系方式,全部整理好,放在一起,别乱改,别弄丢,原件一定留好。
第二步,先找专业人士帮你把把关。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也可以找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花很少的钱甚至不花钱,就能让专业人帮你看看,这份遗嘱到底合不合规,有没有争取的空间,别上来就跟家人吵,吵不出结果。
第三步,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的时候,如实提交所有证据。不要只拿对自己有利的,藏着对自己不利的,法院会根据所有证据综合判断,隐瞒证据反而会对你不利。
其实很多人都觉得立遗嘱是不吉利的事儿,能不提就不提,结果真的出事了,才发现当初随便写的东西根本没用,反而让亲人变成仇人。多了解一点这类常识,不是坏事,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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