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伤人责任承担——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法律框架下的宠物伤人责任画像

法律框架下的宠物伤人责任画像
法律框架下的宠物伤人责任画像

宠物伤人责任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饲养动物引发的侵权法律关系,保护不特定公众的人身权与合法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个规则最特殊的地方,在于权利义务的不对称。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换句话说,哪怕你没主动想伤人,只要你的宠物伤了人,你就要先担责,除非你能拿出铁一般的证据,证明是对方故意挑逗、主动挑衅。

很残酷。但这就是法律的逻辑。

不同情景下的责任差在哪里

我接触过两个完全不同的生效判例,都做了脱敏处理。第一个是2022年长三角某城的案子,老人晚上散步,被告养的金毛牵了绳,拴着绳在路边等主人,老人从旁边过的时候,狗突然摇尾巴扑了一下——其实根本没碰到,老人自己吓得后退摔倒,桡骨骨折。最后法院判被告只承担15%的赔偿责任。

第二个是2023年华北某城的案子,男子带没牵绳的法斗在小区散步,狗突然冲出去咬伤了在路边玩耍的7岁小孩,小孩脸部被抓伤,打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最后法院判男子承担全部责任,还要额外赔五千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城市文明养犬拴绳规范宣传图
城市文明养犬拴绳规范宣传图

两个案子结果天差地别,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遵守养犬管理的强制性规范。你遵守了规范,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风险控制义务,法律自然会减轻你的责任;你违反了强制性规范,等于主动把不可控的风险放到了公共区域,所有后果当然要你自己兜着。不过话说回来,就算你牵了绳,要是碰到对方故意打狗反被咬伤,你也不用担责,这个是法律明确给的免责空间。

从公开裁判数据看裁判逻辑

2021—202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发布的宠物侵权案件统计显示,统计范围内的1147件生效判决里,未遵守拴绳、登记等强制规范的案件中,89%的案件饲养人被判决承担全部责任,仅11%获得了责任减轻;而已经遵守全部强制规范的案件中,仅有13%的案件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超过七成的案件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责任减免。

2021-2024宠物伤人案件裁判数据统计图
2021-2024宠物伤人案件裁判数据统计图

这个数据其实一点都不复杂。立法者把控制宠物风险的义务,默认交到了饲养人手上——你养了宠物,你最能控制它的行为,你就要承担对应的风险。你做了该做的,法律就给你留足空间;你偷懒耍滑不遵守规矩,出事了当然要你买单。

普通人能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普通人能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普通人能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养宠的朋友,出事了才拍大腿后悔,真的没必要。做好三个具体动作,就能兜住大部分风险。

决定养犬之初,携带犬只到属地公安机关完成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后,将登记证扫描件上传个人云盘留存,同时到指定宠物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将纸质接种证明放入家中固定文件盒收纳。

日常外出遛犬时,系长度不超过1.5米的合格牵引绳,途经小区出入口、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时,将犬只牵拉至自己身体同侧,主动避让行人和怕狗的路人。

万一发生伤人事件,第一时间陪同受害人到正规医疗机构处理伤情,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把所有医疗票据原件扫描后存入专门的相册,同时对事发现场和伤情拍照留存,不要和对方起不必要的冲突。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Inspector_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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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宠物伤人责任承担——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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