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退款规则——基于近年份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昨天接了个咨询。家长攥着皱巴巴的银行流水坐我对面,说12岁的儿子趁他去外地出差,把给他攒的高中择校费2万3,全砸进了某网游的抽奖池。

我翻了下他带的材料,除了银行扣款记录和游戏的充值订单截图,什么都没有——没有家里的监控录像,没有小孩操作时的录屏,甚至连小孩平时玩这个游戏的账号登录设备记录都没导出来。说真的,这种案子我见得太多了。

法条里的效力判定逻辑

《民法典》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更直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说白了,法律是怕小孩因为认知不够,被五花八门的充值界面、抽奖机制忽悠,花了超出自己能理解范围的钱。权利义务不对称的地方也在这:你不能要求一个10岁的小孩理解”648元礼包能换什么、花掉这笔钱意味着什么”,所以只要他花的钱超出了这个年龄小孩的正常消费范围,又没经过爸妈同意,这个充值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条款公示板
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条款公示板

两类案件的核心差异在哪

见过两种完全不同的案子。第一种,家长平时把支付密码藏得好好的,小孩是偷拿了妈妈放在抽屉里的银行卡,又猜中了简单的支付密码(比如123456)充的钱,这属于正常的主张退款的情形;另一种是家长为了套取平台的退款资金,故意把支付密码告诉小孩,让他充个几万块打赏主播,转头就拿着证据去法院告,说不知道是小孩充的,这种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不仅退不了钱,还可能被法院处罚。

还有两种情况,都不违法,但责任完全不同。低风险的情况是家长发现充值后3天内就固定了所有证据,家里的监控、小孩操作的录屏、和平台客服的聊天记录全存好了,找平台协商基本能拿到退款;高风险的是家长过了大半年才想起这茬,当时的聊天记录删了,监控也覆盖了,只剩个孤零零的银行扣款短信,连是小孩充的还是自己忘了充过都证明不了,哪怕真的是小孩充的,法院也很难支持你的诉求。

两类案件的核心区分变量只有一个:充值行为发生时,法定代理人是否对该超出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消费作出过明确的同意或追认。

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纠纷法院庭审现场
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纠纷法院庭审现场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24年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司法审判白皮书》,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纠纷案件共1274件,其中法院支持退款的案件占比68.2%,未支持退款的案件里,有72%是因为家长无法举证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操作的。

2022年江苏某法院审结过一起案子,11岁的小孩趁母亲上班,用母亲绑定微信的手机充了某直播平台12万的打赏,家长举证了小区的监控(显示小孩放学回家的时间和充值时间完全吻合),还有家里智能音箱的录音(小孩当时对着音箱说”我要给主播刷个火箭”),最后法院支持退了90%的款项。2023年广东的一起案子,13岁的小孩充了某游戏3万元,家长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是小孩操作的,因为支付密码是小孩知道的,而且家长自己平时也用这个账号充游戏,最后法院只支持退了20%,因为没法区分哪些是小孩充的,哪些是家长自己充的。

别抱侥幸。平台的风控系统不是摆设,你拿不出证据,说再多都没用。

普通人能落地的三个动作

每个月最后一天,把所有绑定了自己银行卡的支付软件的免密支付功能全部关闭,把单笔支付限额调到500元以下,同时把支付密码写在随身带的实体笔记本上,不要存在手机的备忘录或者微信收藏里,每次调整完设置都截个图存在加密的U盘里。

如果把手机交给小孩玩,每隔15分钟看一眼屏幕,要是发现弹出充值或者支付的确认弹窗,立刻按返回键退出,同时把当时的屏幕操作录下来,不要当场责骂小孩,先固定证据再说。

发现充值后的72小时内,把所有充值订单的截图、银行扣款流水、小孩操作的监控/录屏、和平台客服的聊天记录全部导出打印,一式两份,一份自己留着,一份用EMS寄给平台的法务部门,寄的时候在快递单上注明”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退款申请材料”,留好快递底单和物流记录。

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纠纷的核心胜负手,从来不是平台有没有诱导消费,而是你能不能举证充值行为是超出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且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或追认的行为。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Inspector_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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