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责任认定——基于近五年电商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上周接了个做美妆电商的老板的咨询。

一坐下来就拍桌子,说平台现在完全是无底线偏向消费者,他就卖了两盒临期面膜,平台直接扣了他两万块保证金赔给消费者,连个申诉的通道都没给他开。

我翻完他近半年的后台操作记录,没说话。

他在三个月前就因为同类临期商品未标注的问题,被三个消费者投诉过,平台当时发的整改通知,他的客服点了”已读”,压根没改商品详情页的标识。说穿了,这哪是平台乱担责,是他自己把免责的机会全作没了。

法条里的责任边界从来不是非黑即白

很多人对网络平台的责任有误解,觉得要么平台全管,要么平台全不管。根本不是。

《民法典》第1197条写得明明白白: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加上《电子商务法》第38条对平台资质核验义务的规定,整个规则的逻辑其实很朴素:平台握着全链路的流量入口、交易数据、商家保证金,和普通消费者、小商家比,信息差大到根本不在一个量级,法律当然要给平台加更高的注意义务。这不是偏向谁,是把责任给最有能力控制风险的那一方。

民法典1197条网络平台责任条文示意图
民法典1197条网络平台责任条文示意图

我办过的案子里,同样是平台内商家卖假冒护肤品,有的平台最后一分钱责任没担,有的平台赔了上百万。

第一种对比:平台接到消费者的售假投诉后,18小时内下架了涉事商品,同步把消费者提交的假货鉴定报告推给商家,等商家提交正规进货凭证复核,这个操作完全合规,就算之后有其他消费者因为买到假货起诉,平台只要能拿出当时的操作日志,根本不用担连带责任。反过来,平台明知道这个商家之前五次因为售假被处罚,还给他开了搜索加权的流量包,收了每年十几万的技术服务费,接到投诉压了一周才下架,这时候别说连带责任,就算是平台主动帮商家掩盖侵权事实,都不算冤。

第二种对比更有意思:两个同城的房屋租赁平台,A平台对所有房东的资质只做形式审核,就是房东上传身份证和房源照片,系统扫一下身份证是真的就过,根本不核对房产证信息,这个操作本身不违法,但如果之后遇到二房东卷了租客房租跑路的情况,平台因为没有尽到最基本的资质核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B平台每季度会对所有在租的房源做一次随机抽核,要求高风险房源上传房产证原件和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就算之后遇到同样的二房东跑路的情况,平台只要能拿出抽核的记录,责任会降到最低。

把这些案子掰开揉碎了看,所有责任差异的核心,平台履行法定注意义务的可回溯程度,才是决定平台最后要不要担责的关键。

说真的,太多平台的合规人员,把精力全花在写好看的用户协议上,真出事了,拿不出当时做了什么的凭证,写得再华丽的规则,在法官眼里和一张废纸没区别。

电商平台商家资质审核后台操作界面实拍图
电商平台商家资质审核后台操作界面实拍图

近四年的判决里,平台败诉的原因从来不是“卖了假货”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2024年公开的1276份涉网络平台侵权责任的生效判决,平台最终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占比18.7%。我翻了其中200多份败诉的判决书,82%的案子里,平台根本没有参与制假售假,也没有主动帮侵权的商家说话,输的原因全是同一个:拿不出自己已经尽到注意义务的证据。

比如2022年有个加盟连锁的案子,总部在平台上招加盟商,收了人家十几万的加盟费之后关门跑路,平台最后被判了三成的责任。原因是什么?平台当时对总部的资质只做了形式审核,没有核对总部的商务备案信息,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平台做实质的资质核验,但因为平台在自己的招商频道里,给这个总部打了”官方认证靠谱品牌”的标识,法官最后认定,平台的这个承诺,让消费者产生了更高的信任,当然要为这个承诺负责。

还有个更离谱的,2023年的一个案子,平台接到投诉后2小时就下架了涉事的侵权视频,但是因为后台的操作日志被运维人员误删了,拿不出下架的时间证明,最后被判承担了连带责任。你说冤不冤?是冤。但合规本来就是做给可能的纠纷看的,你自己把凭证删了,谁能帮你证明?

别等法院的传票寄到前台才想起来补材料

我给合作的平台做合规指导,从来不会说什么“加强合规建设”这种空话。

事前的动作很具体: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导出全平台高风险类目的商家资质审核记录,加密存储到离线的只读服务器,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别等出事了才去翻三年前的记录,那时候系统可能都更新三版了。

事中的动作也简单:接到消费者或者权利人的侵权投诉后,12小时内完成涉事内容的临时下架或断链操作,同步把投诉的全部材料(包括投诉人身份信息、侵权证据)通过系统站内信、短信双通道推送给被投诉的商家,留存所有推送的送达回执。别等过了三天才想起来处理,那时候损失都扩大了。

事后的动作别忘:判决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把对应案件里暴露的合规漏洞更新到审核规则里,组织一线审核人员做1小时的专项培训,留存培训的签到记录和考试试卷。不然同一个坑,早晚还要摔第二次。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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