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去家楼下的生鲜超市,满减活动本来挺香,结果结账的时候收银员抬抬下巴,指了指台面上的摄像头,说”现在会员都刷脸,不用掏手机,给你打九折”。我当时愣了,我上个月刚在这家店用手机号注册的会员,怎么突然就要刷脸了?我说我用会员码不行吗?对方说”刷脸快,大家都这么弄”。那瞬间真的有点不舒服——我买个菜而已,凭什么要把脸的信息交出去?说真的,我掏手机输个付款码也就两秒的事,凭什么要把我整张脸的生物信息,交给一个卖菜的超市存着?
不是所有刷脸,都算“合规收集”
很多人觉得,现在刷脸到处都是,上班刷、进小区刷、去银行办业务刷,好像收集人脸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是。
我们现在说的人脸信息收集规范,说穿了就是给所有想收集你脸的机构划三条硬线,碰了就算违规。
得是真的“没别的办法替代”。比如机场过安检,要核验证件和人是不是同一个,这时候用人脸识别是必要的,总不能让安检员把所有旅客的身份证照片都背下来对吧?但你要是个卖奶茶的,点个单要刷脸,领个停车券要刷脸,甚至进个店没刷脸就不让进——这根本不是必要,是商家图自己省事,把存储用户信息的成本全转嫁给普通人。
再就是,收集人脸必须单独征得你同意。什么叫单独同意?就是不能把“同意收集我的人脸信息”藏在几十页的用户协议最末尾,你注册的时候点个“我已阅读全部协议”,就算默认同意了。正规的做法是,要收集你人脸的时候,专门弹个提示框,写清楚“我们要收集你的人脸信息用来干什么,存多久,会不会给第三方,你不同意的话能不能用别的方式办业务”,等你明确点了“同意”,才能采集。
还有,收集到的人脸信息不能乱存乱用。之前有新闻说,某连锁健身房把收集的会员人脸信息,存在一个没设密码的云盘里,谁都能下,这已经不是违规了,是违法。

两个最容易踩的认知误区
做了这么多年普法内容,碰到最多的关于人脸收集的疑问,基本就俩。
第一个误区:“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我的脸早就被拍遍了,多这一次少这一次有啥区别?”
真不是。路上的公共摄像头拍你,那是公共安全的范畴,存储的权限、调用的流程都有严格规定。但商家自己收集的人脸,是存在他们自己的系统里的,一旦泄露,人家拿你的脸生成个假的动态视频,去盗刷你的支付账号,或者冒充你去办网贷,你根本没处说理去。毕竟手机号泄露了能换号,银行卡丢了能补卡,人脸是你自带的、没法更换的唯一标识,这才是为什么它被归为最高等级的敏感个人信息。
第二个误区:“商家在墙上贴了个‘本区域有人脸采集’的告示,就可以随便拍了?”
也不对。贴告示只是履行了“告知”的义务,不代表可以强制采集。比如你去饭店吃饭,人家说“我们店里装了人脸识别摄像头,你进来吃饭就是同意我们拍你”——这逻辑根本站不住脚。你要是不刷脸、不把人脸信息存在他们系统里,就不能结账、不能进包间、不能享受正常服务,这就不是告知,是强制。

碰到强制刷脸,普通人能做的三件小事
别觉得这些规范是写在纸上看的,真碰到事的时候,普通人不用找律师,做这几件事就够。
碰到要你刷脸才能办业务的场合,先开口问一句:“不刷脸,有没有别的办法能办?”
就这么简单。如果对方说不行,你完全可以转身就走,换一家能接受的地方消费。真的,别觉得麻烦。我去年有个读者,家楼下的小区换了新门禁,物业说必须录人脸才能进,不肯录的话就不让走单元门。她就站在物业办公室问了这句话,最后物业妥协,给她升级了实体门禁卡。
要是之前已经录过人脸的商家,现在不用了,或者商家倒闭、换老板了,你可以直接找对方要求删除你的人脸信息。
这不是你在添麻烦,是法律明确给你的权利。对方不能以“系统已经录了删不掉”为理由拒绝。之前有个读者退了健身房的卡,专门找健身房要求删除她的人脸信息,对方一开始推脱,她直接说“如果你们不删,我就找消协反馈”,当天下午就收到了对方发的删除确认邮件。
平时看到公共场合的人脸识别设备,没贴明确的提示,比如没写清楚是谁装的、用来干嘛、存多久,你可以随手拍个照片,打12315反馈就行。
不用写长文投诉。就说清楚“某某路某某商铺,装了人脸识别设备没提示,强制顾客刷脸才能结账”,监管部门自然会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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