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8 20:01:09 分类:法律科普
前阵子接到一个老咨询,老陈走了,留下一套市中心的房子,还有八十万的存款,一儿两女三个孩子。本来商量好了平分,临了谁都不愿意把钱放其中一个人手里,怕谁偷偷挪去用了。
老大说我是儿子该我管,两个妹妹说你之前就借过爸钱没还,信不过。
就这么点事,拖了大半年,房子没法卖,钱取不出来,一家人见面就吵。这可不是个例。很多人觉得遗产管理人是有钱人才用的东西,和普通老百姓没关系。真不是。现在只要家里有房有存款,兄弟姐妹多,很容易遇到这种扯不清的事,而遗产管理人的法定职责,就是帮你解决这种扯不清的问题。
到底什么是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
说白了,遗产管理人就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帮着收拾打理遗产的人。而法律明文规定好他必须干的事,就是他的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不是随便干干就行,每一步都有规矩。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条文实拍
具体拆成大白话,核心就是四件事:第一件,清理遗产,把逝者所有的财产都找出来列清楚,哪套有证的房子,哪个银行存了多少钱,外面有没有别人欠他的钱,自己欠了别人多少钱,一笔笔理清楚,给所有继承人看明白。第二件,保管遗产,就是在分割完之前,看好这些财产,不能让人随便动,更不能自己偷偷拿,房子不能偷偷过户,存款不能偷偷转走。第三件,处理债权债务,别人欠逝者的钱,得去要回来;逝者欠别人的,比如信用卡没还,或者欠了亲戚钱,得从遗产里先给人还了,最后剩的再分。第四件,分割移交遗产,按遗嘱或者法律规定,把该给谁的给谁,办完交接手续。
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所有继承都必须找遗产管理人。如果就是几万块存款,只有一个继承人,那自己办手续就行,不用多此一举。只有当继承人多、有争议、遗产涉及多个种类或者有未结清的债务的时候,才需要专门指定。这就是适用边界,别没事给自己加戏。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得好好纠偏
第一个误区:很多人觉得,我选了遗产管理人,他就得听我的,我让他多给我分点他就得照办。说实话,真不是。遗产管理人必须遵守忠实勤勉的法定义务,得公平对待所有继承人,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是因为他偏袒,甚至偷偷和某一方串通,导致哪个继承人利益受损,受损的一方完全可以找他赔偿,法院也会支持。
第二个误区:只要遗产出了问题,全找遗产管理人背锅。不对。遗产管理人只对自己没履行法定职责造成的损失负责。比如他把遗产弄丢了,或者偷偷卖了私吞钱,那他必须赔。要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割本身就有争议,那是继承人自己去打官司解决,不能把气撒在遗产管理人身上,人家只是按规矩办事,又不是替你们做决定,对吧?
家庭遗产继承纠纷调解现场实拍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子,几个继承人选了老二当管理人,整理完遗产之后,老大对遗产范围有意见,觉得老二藏了爸的存款,上来就要告老二赔偿,最后法院查了,老二没藏,就是老大自己记错了,最后老大败诉还出了诉讼费,太亏。
遇到相关问题,三个具体应对步骤
遇到相关问题,三个具体应对步骤
第一步,先全体继承人协商选。只要大家能谈拢,选谁都行,可以是某一个大家信得过的继承人,也可以找公证处、律所这些第三方机构,谈拢的话走个书面确认就行,不用打官司,成本很低。
第二步,协商不成就找法院指定。要是大家各说各的,谁都不让,谁都信不过,直接去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就行,程序不复杂,收费也不高,比一直拖着耗着、把亲情耗没了强。
第三步,发现遗产管理人不按法定职责办事,先固定好证据。比如他转移遗产的转账记录,偏袒一方的沟通记录,先找属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再去法院起诉,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可以。
其实这个制度设立的初衷,就是给普通人一个缓冲,不用兄弟姐妹为了管钱管物直接撕破脸,有个中立的人按法律规矩办,很多矛盾自然就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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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一文读懂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和每个普通人都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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