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股东出资义务?说白了就是认了就得掏
我不说拗口的法条,给你翻成大白话。你开公司,要占多少股份,对应就要出多少钱。这个钱,是给公司用来做生意、还债务的,不是你揣自己兜里的。你承诺掏这个钱的义务,就是股东出资义务。 原来我国是实缴制,想开一百万的公司,你就得先把一百万存到银行验资,验完才能开。后来改成认缴制,很多人就直接理解成不用掏钱了?认缴制不是不缴,只是缓缴。就是你可以自己跟工商说,我十年后再掏,二十年后再掏,但是这个钱你欠着公司的,该掏还得掏,赖不掉。
普通人踩得最多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我是挂名股东,又没拿好处,凭啥让我出钱? 真不对。工商登记写了你是股东,对外公示了,债权人就是凭这个找你。私下的约定不能帮你免责,你掏了钱之后,才能去找实际出资人要回来,那是另一个官司了。我见过不少人,就为了当初朋友给的那五千块好处费,最后赔了几十万,太亏了。 第二个误区:我早就把股份卖了,之前的债跟我没关系了吧? 也不一定。如果你转股份的时候,本来就没缴出资,那这个出资义务哪怕转了股,你原来的股东也还是要担责任。除非受让人已经把出资缴完了,不然债权人照样可以找你追。
真遇上事儿,按这三步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