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法定职责,说白了就是法律定好的”干活清单”
很多人一听这个词就觉得头大,什么管理人什么职责,是不是都是给有钱人准备的?真不是。遗产管理人,就是帮去世的人料理身后所有财产事儿的人,法定职责就是法律明确要求他必须要做的事,偷懒越界都不行。
拆成大白话讲,核心就是四件事:第一件,清点所有遗产,列清楚清单,死者有几套房子、多少存款、外面有多少钱没收回来,一笔一笔理清楚,不能稀里糊涂。第二件,保管好遗产,不能让人偷偷转卖、转移,要是房子没人住,得看好了,别被人占了。第三件,处理债权债务,别人欠死者的钱,遗产管理人得去要回来;死者欠别人的钱,也得从遗产里按顺序还,不能帮着继承人赖账。第四件,最后才是把剩下的遗产分割给各个继承人。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都搞错了
我做了十年普法,碰到过太多因为误解踩坑的案子,说两个最多见的。
第一个误区:遗产管理人就只是来分家产的。说实话,好多人找管理人,就是觉得大家闹矛盾,找个人来断对错分财产,其实不对。分家产是最后一步,前面清点、保管、处理债务都是核心法定职责,逃不掉的。之前有个案子,几个继承人推举老大当遗产管理人,老大只想着把房子分了,压根不提老头生前欠了表弟十万块,最后表弟把所有相关人都告了,老大因为没履行核查债务的法定职责,最后自己赔了这十万,冤不冤?
第二个误区:遗产管理人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没有规矩。不对,法定职责就是红线,干不好要担责任的。你要是拿了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却把遗产偷偷转到自己名下,或者故意漏了债主,那其他继承人或者债主都能找你赔钱,不是说你是家人就可以乱来。

碰到相关问题,三个实用步骤应对

真碰到家里需要找遗产管理人,或者对遗产管理人干活不满意,不用慌,按这几步来就行。
第一步,先确认有没有预先指定。先翻死者留下的遗嘱,不少人现在写遗嘱都会提前指定信任的遗产管理人,有遗嘱指定的按遗嘱来,不用大家瞎争。没有遗嘱的,所有继承人一起商量,推一个大家都信得过的人,谈好了签个书面协议,口头约定不算数。
第二步,商量不成找法院。要是几个继承人谈不拢,谁都不服谁,直接去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指定,流程不复杂,诉讼费用也不高,比一家人闹半年僵着强。
第三步,发现不尽责,先留证据再维权。要是你发现遗产管理人没按法定要求干活,私吞财产、故意隐瞒债务,先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好,比如银行流水、聊天记录、房产证复印件这些,先试着协商,协商不成再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生前把身后事安排明白,比什么都强,别给孩子留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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