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看得懂的正当防卫认定标准
2026-09-07 19:05:01
昨天接到一个读者的咨询,说晚上加班走小巷,被个醉汉拽包抢东西,他情急之下抬脚把人踹倒,结果醉汉头磕在石阶上缝了五针。现在醉汉告他故意伤害,要赔几万块。
他说,明明是对方抢我,我还手怎么还成违法了?现在饭都吃不下,就怕坐牢赔钱。
太冤了。
其实好多普通人都有这个疑问。这就是为什么你一定要懂正当防卫认定标准——它真不是只有刑案里才有的名词,就是给咱们普通人遇到坏人时准备的,和每个人的安全息息相关。
正当防卫认定,核心就四个要求
别看法条写得拗口,翻译成人话其实就四件事,很好记。
第一,得真的有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不是你瞎想出来的。你看见一个人盯着你背包摸口袋,上来就给人一拳,结果人只是想掏手机,这不算,因为根本没有不法侵害,是你假想的,那就是你故意伤害。
第二,侵害得是正在进行的,不能早也不能晚。人都抢完你的包跑远了,你追上去把人捅了,那是事后报复,不算正当防卫。人还没动手,你远远看见人拎着刀朝你走,你就先冲上去捅了,那是事前防卫,也不算。
第三,你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动手,不能拉无辜的人顶锅。别人打你,你抓过他旁边看热闹的孩子威胁,那肯定不算,这点没什么好说的。
第四,你的目的必须是制止侵害,不是为了打架报复。你和人有仇,故意撩拨对方先动手,然后你借防卫之名把人打残,那不算,那是故意伤害。
正当防卫认定四个条件通俗示意图
说实话,前几年确实有认定偏严的情况,好多符合条件的正当防卫最后被当成互殴处理。但是这几年司法早就变了,只要你真的符合这四个条件,基本都会被认定,法律现在就是偏向保护受侵害的普通人,不用太担心。
最坑的两个误区,好多人踩过
我见过太多人被网上的错误说法误导,最后吃了大亏,今天把最常见的两个说清楚。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还手了,就是互殴?
好多人说“打架没有赢家,还手就是互殴”,这话纯纯瞎扯。对吧?
对方先动手上门打你,你忍不住还手推搡,只要你不是抱着非要把对方打残打死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开他保护自己,那就不算互殴,属于正当防卫。昆山龙哥案之后,这个认定标准早就改了,别再被老说法坑。
第二个误区:只要我把侵害人打伤打死,就是防卫过当?
真不是。法律写得明明白白,面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这些严重威胁你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你就算把侵害人弄死了,也不算防卫过当,不用负任何责任。
有人拿刀捅你,你夺刀反捅回去,哪怕捅死了,也是正当防卫。不用你担责。
正当防卫与互殴认定边界对比图
不过话说回来,防卫过当也不是什么罕见的情况。比如对方就是扇了你两巴掌,你直接掏刀把人捅死了,这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才可能算防卫过当,一般普通人情急之下的还手,根本到不了这个地步。
真遇上事,按这三步做就不会错
真遇上事,按这三步做就不会错
我给普通人总结了三个具体的做法,都是低成本能做到的,真遇上事照着来就行。
第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能掏手机录就录,喊旁边的路人帮你拍,记住周围哪里有监控,谁能给你作证。千万不要一冲动破坏现场,也不要对方跑了之后你追上去砸人东西,那会把有理变成没理。
第二,配合调查的时候实话实说。不要跑,跑了反而说不清楚,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就说清楚事情经过,明确说我就是为了保护自己才还手的,不要添油加醋,也不要隐瞒细节,如实说就好。
第三,如果真的被立案或者起诉了,尽快找专业人士咨询。经济困难的可以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不少城市也有公益普法的律师提供免费咨询,不要自己硬扛,也不要瞎托熟人找关系,找对专业的人比什么都有用。
其实说白了,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核心,就是不让守法的好人吃亏。你不用因为怕担责就不敢保护自己,当然也不能借防卫的名义去打人报复,守住底线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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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Inspector_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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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看得懂的正当防卫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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