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程序性刑事辩护:普通人也用得上的刑事维权常识

你家楼下开水果店的张哥,帮远房亲戚走了一批货,结果亲戚这批货是走私的,张哥连带被带走调查。全家急得团团转,逢人就说”张哥根本不知情啊,他就是帮个忙”。

很多人都是这个反应。刑事案子,不就是说清楚自己有没有干坏事吗?

其实不对。还有一种辩护思路,很多人听都没听过,那就是程序性刑事辩护

说人话:程序性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

刑事辩护本来就分两种。一种是对着案子本身说:我没干,或者我干的这事不是犯罪。这叫实体辩护,大家都熟。

另一种,就是不跟你争这件事本身对不对,我就说你抓我、审我、找证据的整个过程,没按法律规矩来。

只要你规矩错了,哪怕找到的东西看起来像证据,也不能用。甚至严重的,整个案子都得推倒重来。这就是程序性刑事辩护。

说实话,这是法律给普通人套的”护身符”。公权力机关办刑事案,手握国家强制力,普通人根本对抗不了,所以法律提前给画了红线,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越线了就要付出代价。

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拘留后24小时内要通知家属,逮捕必须检察院批准,搜查必须出示搜查证,刑讯逼供拿到的口供绝对不能用。这些一条条的规矩,就是程序性辩护的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办案流程示意图
我国刑事诉讼办案流程示意图

不过话说回来,程序性辩护也不是什么错都能挑。它有明确的适用边界:只有违法程序已经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或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只是漏签个名字这种小瑕疵,一般不会影响结果,不用瞎折腾。

两个常见误区,很多人到现在还信

第一个误区:程序性辩护就是律师故意找岔子拖时间,帮坏人脱罪。

我真的要反驳一下。这根本不是找岔子啊!

这些程序规则,本来就是用来防止公权力滥用的。当年很多平反的错案,翻案的关键就是原来的办案程序严重违法,证据取得不合法,最后才改判无罪。要是没有程序性辩护,错案纠正都没地方下手。而且哪怕真的是有罪的人,也享有合法的程序权利,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不是什么歪门邪道。

第二个误区:只有不认罪的案子才能提程序性辩护。

不对,完全不对。哪怕你认可自己的行为,你也有权对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异议。举个例子,你偷了东西,但是警察打了你一顿,逼你承认,那这个口供就是不能用,哪怕你真的偷了,也不能拿非法取得的证据给你定罪,这是法律写死的规则,和你认不认罪没关系。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院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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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遇上事,普通人按这三步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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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不管你觉得自己冤不冤,只要觉得办案过程哪里不对劲,第一时间原原本本告诉律师。别说什么”这点小事不重要”,很多时候,一个24小时没通知家属的程序违法,就能牵出整个证据链的大问题。如果没钱请律师,申请法律援助也一样,一定要说清楚所有细节。

第二步,任何需要你签字的文书,都要看完再签。警察给你做的讯问笔录,你要逐字看,和你说的不一样一定要改,要是发现程序上有问题,比如没给你权利告知,你可以在签字的时候直接把异议写上去,不要怕得罪人,你的签字就是日后最重要的证据。

第三步,发现明显的程序违法,找对渠道反映。你可以委托律师向检察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也可以向驻看守所的检察监督岗反映情况,这些都是合法的渠道,不用到处托关系花冤枉钱。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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