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电子合同签署效力?
说直白点,就是你在手机屏幕上点那一下「我已同意」「确认签署」,在法律上能不能等同于你在纸质合同上签的亲笔名,能不能约束双方,真闹到法院能不能当证据用。 很多人不知道,早十多年咱们国家就出了《电子签名法》,后来民法典也明确认可了电子合同的效力。简单说,只要符合两个条件,法律就认:第一,这个签名是你本人弄的,能确定就是你,不是别人盗签的;第二,签署之后内容没被改过,谁也改不了,改了能看出来。 当然,也不是所有合同都能用电子签。这一条一定要记牢,涉及婚姻、收养、继承这些跟人身关系绑死的,还有停止供水供电供热这种公用事业服务的,这些就算签了电子合同,法律也不认。这个边界得搞清楚。
最常见的两个误区,很多人到现在还信
第一个误区:我没亲手写名字,只是点了个同意,这不算数对吧? 错。真的。我经手过不下百个这类小案子,太多人拿这个说事儿了。要么是签了网贷合同之后说我没签字不算,要么是房东说我点的那个不算我没同意涨租。只要能证明这个点击确认是你本人主动操作的,那就是合法有效的签署,和你在纸上写字没任何区别。 第二个误区:电子合同必须打印出来盖章才有效,只有电子版本不算数。 这错得更离谱。上次有个当事人,跟人签了直播合作的电子合同,对方违约了他去起诉,生怕法院不认,特意打印出来找对方盖章,对方当然不肯盖啊,给他急得团团转。实际上,只要是符合要求的电子合同,本身就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再转成纸质盖章。哪怕你去法院提交证据,电子版本直接上传就行,很多法院现在都接受电子证据在线提交。 不过话说回来,你别只留一张截图就完事儿。我前两周还碰到一个小哥,手机换内存把电子合同原文件删了,只留了一张糊得看不清字的截图,差点因为证据不充分吃亏,太冤了!
真碰到纠纷,三个步骤就能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