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只盯着实体对错:普通人也该懂的程序性刑事辩护

上周收到个读者的私信。

他表弟去年在南京跑夜班网约车,拉了个去六合的客人,半路被设卡的民警拦下来检查,从客人放在后备箱的双肩包里搜出了几袋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连人带车直接被拉到派出所,折腾了快48小时才放出来,说他确实不知情,不构成犯罪。

但留了记录。

他家里人急得不行,总觉得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问我能不能找关系把那个记录消了。我当时看完私信都有点哭笑不得,回了句,先别忙着找关系,先把当时抓人的时间、警察有没有出示证件、有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这些细节捋清楚——这些东西,才是能帮到他的关键。

啥叫程序性刑事辩护?说穿了就是盯着流程的错

很多人对刑事辩护的认知,还停留在法庭上律师举着证据说“我当事人没做这事”或者“他做的事没那么严重”,这是大家熟悉的实体辩护。但程序性刑事辩护,玩的根本不是实体那套。它盯着的是从人被警方带走的那一刻开始,所有办案环节有没有踩法律画的红线。该24小时内送看守所的有没有拖?该给的权利告知书有没有塞给当事人?讯问的时候有没有连续熬十几个小时不让休息?搜查民宅的时候有没有带正规的搜查证?这些事,哪怕当事人确实沾了点事,只要办案程序违法到触碰了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底线,对应的证据可能直接不能用,甚至整个案子都可能被打回重来。

刑事诉讼全流程关键节点示意图
刑事诉讼全流程关键节点示意图

别觉得这是钻法律的空子。我之前做公益法律咨询的时候,见过太多家属,一上来就塞红包让律师找关系,说“只要能把人捞出来,啥条件都答应”,从来没问过一句,抓人的时候有没有走对流程。真要是办案机关随便闯你家,随便把你关在没标识的地方,哪怕你真的犯了错,这种口子开了,下一个遭殃的,可能就是从来没犯过错的普通人。对吧?

别被这两个常见误区带偏

第一个误区,很多人觉得程序违法都是小事,只要最后没冤枉好人就行。真不是。之前接触过一个涉毒的案子,警方在没有开具搜查证的情况下,直接撬了嫌疑人的家门,在卧室床头柜搜出了几袋冰毒。虽然东西确实是嫌疑人的,但因为没有任何合法的搜查手续,这个关键证据直接被法庭排除了,最后案子因为证据不足撤了。当然也得说清楚边界,不是所有的小瑕疵都能触发辩护效果——比如讯问的时候忘记录制最后十秒的结尾,这种不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小疏漏,不会直接把证据废掉。只有那种真的侵犯了当事人基本人身权利的违法,比如刑讯逼供、非法搜查、超期羁押,才是程序性辩护能发挥作用的地方。

第二个误区,很多人觉得程序性辩护是律师的事,普通人自己根本做不了。真不是。人刚被抓的时候,家属能做的事真的很多,根本不是非得等请了律师才能提程序的问题。你自己记的时间点,你自己收到的通知书,都是能作为线索提供给律师的关键材料,不是说普通人不配碰和程序相关的事。

家属在派出所领取拘留通知书现场
家属在派出所领取拘留通知书现场

真遇到事,几个低成本动作现在就能做

人被带走的第一时间,别慌着找所谓的“关系”,先把所有能记的时间点写在本子上:几点几分在哪被带走的,警察有没有出示证件,有没有说涉嫌什么罪名,之后有没有人打电话通知家属,通知的时间是几点。别嫌麻烦,这些碎到不能再碎的细节,真到后面要提程序异议的时候,都是最硬的证据。我之前接触过的一个当事人,就是靠自己记的时间,证明公安超了法定办案时限才把人送看守所,那个阶段做的讯问笔录,直接没被法庭采纳。

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逐字看上面写的羁押地点和涉嫌罪名。要是过了整整24小时还没收到任何书面通知,直接打办案单位的公开值班电话问就行,别听路边所谓的“司法掮客”忽悠,说要交多少“活动经费”才能拿通知书。这种告知义务本来就是办案机关该主动履行的,你越怕,越容易被人钻空子。

要是辗转打听到,当事人在办案区被连续讯问超过12小时,或者有被打骂、不让喝水睡觉的迹象,别自己硬闯办案单位讨说法。找个做刑事业务的律师,把你记的时间点、听来的细节原原本本告诉对方,让律师按流程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这比你在门口喊破喉咙有用得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小准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别只盯着实体对错:普通人也该懂的程序性刑事辩护
文章链接:https://m.shanghailihunlvshi.com/susonglihun/2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