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仲裁协议有效性和普通人息息相关

很多人觉得仲裁是大企业做生意才用的东西,跟我一个打工人、小个体户没关系。不对。现在不管是租房、装修、买理财产品,甚至办健身卡签的合同,不少商家都会悄悄加上仲裁条款。你稀里糊涂签了字,真出了事儿,想到法院告,人家拿出来仲裁协议,法院就不能管了。
能不能维权,第一步就卡在这个仲裁协议有效还是无效上。对吧?
仲裁协议有效性到底是什么,法律认什么不认什么

说直白点,仲裁协议就是你跟对方事先约好,日后要是有纠纷,不去法院打官司,去找专门的仲裁机构评理。而仲裁协议有效性,说白了就是这个约定,法律认不认、作不作数。
我国法律对这个的要求,说起来很简单,三个硬标准,缺一不可。第一,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的,要是你被胁迫、被欺诈,糊里糊涂签的,签的人连民事行为能力都没有,那法律肯定不认。第二,必须写清楚找哪一家仲裁委。只说“有争议去仲裁”却不说去哪,那不行,约定的仲裁机构根本不存在,也无效。第三,约定的纠纷必须是仲裁能管的。像离婚、继承这种涉及身份关系的,哪怕你写了仲裁条款,也没用,法律不认。
不过话说回来,有个很重要的点很多人不知道:仲裁条款是独立于合同本身存在的。哪怕整个合同被认定无效了,只要仲裁协议本身没问题,它照样有效,该用还是能用。
普通人对仲裁协议有效性最常见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我没单独签仲裁协议,这个条款肯定不算数。很多人签合同都是翻到最后一页签字,中间条款根本不看,仲裁条款一般都在争议解决那块,躲在角落里。出了事儿就说,我没同意这个条款,我没签字啊。不对啊。你签了整份合同,就等于你认可了合同里所有条款,除非你能拿出实锤证据证明对方故意隐瞒、没让你看到这个条款,不然法院和仲裁委都会认这个条款的效力。
第二个误区:约定既可以仲裁又可以起诉,这个协议肯定无效。不少人会这么写,出了纠纷可以去XX仲裁委仲裁,也可以去法院起诉。以前这种情况确实直接认定无效,现在不是了。如果一方已经去申请仲裁,另一方没在规定时间提效力异议,那仲裁照样能往下走,不是直接无效。别一看到写了两个选项就直接觉得协议白写了。

碰到仲裁协议有效性争议该怎么处理

给大家整理了三个实实在在的步骤,都是低成本能操作的。
第一,签任何格式合同的时候,先翻到争议解决那一页。看到有仲裁条款,停十秒钟,搜一下约定的仲裁委是不是真实存在,想清楚你能不能接受一裁终局的规则,不想选仲裁就当场提出来改,别嫌麻烦,省得日后吃大亏。
第二,如果你已经被对方申请仲裁,你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定要记住,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别拖着,更别想着先开庭看看输赢,不行再提异议。开过庭你再提,法律不会支持你的。
第三,如果对方没走仲裁,直接去法院起诉你,你手里有签过的仲裁协议,一定要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向法官提出管辖异议,拿出仲裁协议要求法院驳回起诉。别一声不吭去应诉,你应诉了就等于你放弃仲裁的权利,法院就会继续审理这个案子了。
说实话,大部分普通人踩这个坑,都是因为签合同的时候懒得看条款,觉得都是格式合同不会有坑。哪知道就是这么一行小字,就能把你整个维权路径给改了。多花十秒钟看一眼,比出了事儿到处找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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