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话:程序性刑事辩护到底是什么?
刑事辩护其实分两大块。一块叫实体辩护,就是围绕你到底有没有犯罪、罪重还是罪轻说事儿,“我没偷钱”“他是正当防卫”,这都是实体辩护。 那程序性刑事辩护呢?说白了,不管最后你干没干这个事儿,我先盯着办案的整个流程,看看公权力有没有按规矩出牌。如果哪一步违规了,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那我就要求法院认定这一步拿到的证据不算数,甚至直接驳回起诉。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法律规定拘留嫌疑人之后,必须24小时内通知家属,必须送看守所羁押,讯问必须在看守所进行,如果警察把你拉到郊区的宾馆审了五天,还打了你一顿,让你承认,那你在宾馆说的话,就是程序违法来的,律师提程序性辩护,要求法院把这些口供排除,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
破除两个常见误区,别被带歪了
第一个误区,也是听得最多的:程序性刑事辩护就是律师钻法律空子,帮坏人脱罪。 说实话,这话太冤了。这些程序规则本来就是法律写死的啊!为什么要定这些规则?就是怕掌握公权力的人乱来,给普通人留个保护墙。今天如果可以违反程序办别人,明天就能违反程序办你,对吧?哪怕真的犯了罪,也得按规矩来,不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我十年前碰过一个小偷,他确实偷了人家两万块钱,但警察搜查他家的时候,没开搜查证,也不属于紧急情况,那两万块钱就是这么违规搜出来的,最后法院认定这个证据不能用,金额降成几千,量刑直接降了一档,这叫按法律办事,不是钻空子。 第二个误区:程序性辩护就是走个过场,没用,最后还是要看实体。 真不是。这些年我见过太多案子,因为关键证据被排除,剩下的证据不够定罪,最后当事人直接撤案、不起诉甚至无罪释放。前两年我帮一个做工程的老乡处理案子,他被指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办案机关找了个会计事务所做了工资核算鉴定,整个鉴定过程没让我们看材料,也没给我们提意见的机会,程序完全违法,我提了程序性辩护,最后这个鉴定意见被排除,剩下的证据根本达不到定罪标准,案子不到半年就撤了。
普通人遇上事,按这三步走就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