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其实就两件事
说白了,标准就是两个核心:一个是计算基数,一个是倍数。很多人只记得要给加班费,却不知道基数才是大多数坑的来源。 什么是计算基数?法律说的很清楚,就是你正常出勤情况下实际拿到的月工资,不是老板随口定的底薪,更不是当地最低工资。 举个例子,小李月薪4500,合同写的底薪2000,绩效2500,那算加班费就得按全额4500算,不能按2000的底薪算。很多老板故意把底薪压到最低工资,就是为了少给加班费。太坑了。 说完基数说倍数,法律分了三种情况,一点都不乱: 工作日下班后延长工作时间,给1.5倍工资; 周六日加班又不安排调休,给2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给3倍工资。 具体算的时候,先用月工资除以21.75,这是法律规定的月计薪天数,得出来就是日工资,再乘对应的倍数,再乘加班天数,就是你该拿的钱。 按小李的情况算,4500除以21.75,一天大概206块,3天法定假就是3倍,每天618,三天就是1854,剩下3天周末调休是2倍,每天412,三天1236,加起来总共三千多。老板只给900,差了快三倍。
最容易踩的两个加班费误区,我给你掰扯清楚
做了十年普法,我见过最多人栽的就是这两个坑。 第一个误区:自愿加班就没有加班费。很多老板会让你签个自愿加班申请书,完事就说不给加班费。不对哦。 法律上认定加班,核心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只要是公司要求你加的班,不管你签没签自愿加班的文件,都得给加班费。当然,你自己活没干完,主动留下来摸鱼,那另说。 第二个误区:所有加班费都可以用调休抵扣。这个错的太离谱。 法律只允许公司对工作日延时加班、周末加班,选择给调休或者给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给三倍加班费,哪怕后面给你安排了调休,也得额外发三倍工资,不能抵扣。 我见过太多公司,国庆七天加班全给调休,一分钱加班费都不出,这就是明摆着违法。真的没处说理吗?不是,是很多人自己不知道这是错的。
算错加班费,普通人可以这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