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普通人要搞懂仲裁协议有效性?
说实话,我做了十年律师,见过太多人踩这个坑。很多人觉得仲裁是大企业打官司才用的东西,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租房子签装修合同,哪用得上这个?错了。现在不管是网贷合同、租房合同、加盟合同,甚至是买个二手车的转让合同,都有人悄悄加上仲裁条款。 这个条款直接决定了你出事之后能去哪里维权,能不能顺利维权。说白了,仲裁协议有效性,就是你和对方签的那句“出了争议不找法院,找仲裁裁”的约定,法律认不认、算数不算数。 法律上认有效的仲裁协议,得满足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是书面的,口头约定不算,得落在纸面上;其次得有明确的仲裁意思,你不能稀里糊涂说不清楚要不要仲裁;最后,你得说清楚找哪个仲裁委员会,模糊不清的不行。
普通人对仲裁协议有效性的两个常见误区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签了字,仲裁协议就一定有效。 真不是。有好几种情况,哪怕你签了字,法律也不认这个仲裁协议。比如,签字根本不是你本人签的,是对方仿造的;比如你签这个协议是被胁迫的,不签就不给你结欠了大半年的工资,你没办法才签的;再比如,你约定的仲裁机构根本不存在,比如你在青岛,写了“提交青岛黄岛仲裁委员会”,其实根本没有这个机构,只有青岛仲裁委员会,这种约定就很可能被认定无效。还有一种最常见的,写“争议既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提交仲裁”,这种两头占的约定,一般也会被认定无效。 第二个误区:整个合同都无效了,仲裁协议肯定也跟着无效。 这个误区真的害死不少人。很多人拿到合同,说你这个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已经被认定无效了,你那个仲裁条款当然也没用啊?不对。法律上,仲裁条款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的,相当于从主合同里长出来的一根独立的枝桠,主树干倒了,这根枝桠只要本身没毛病,就还能活。也就是说,哪怕整个主合同因为违法无效、被撤销了,只要仲裁协议本身没问题,它依然是有效的。 比如我之前碰到的一个案子,包工头没有资质,承包工程的合同被认定无效了,但是合同里的仲裁条款有效,发包方还是得去仲裁,法院不能受理。
碰到仲裁协议有效性争议,普通人可以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