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签署效力,法律上到底怎么说
说白了,电子合同签署效力,就是你在网上做的签署操作,法律承不承认,能不能当成维权的依据。 很多人觉得,只有纸质合同按了手印才叫签合同,电子的都是作数。不对。 我国法律早就说清楚了,只要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盖章的效力是一样的。
踩过坑的人,大多都信了这两个误区
我做了十年律师,碰到的关于电子合同的咨询,十个有八个踩在同一个坑里。 第一个误区:我没签手写名,只是打勾点同意,不算有效签署。 说实话,我听过太多人这么说了。“我就是点了一下,我没仔细看”“我没签我全名,不算”。这不就是很多人常有的侥幸心理对吧?觉得点一下不算,真出事了才后悔。 这真的错得离谱。法律上的签署,从来不是说必须要你一笔一划写自己的名字才叫签。只要这个操作是你本人主动做的,你点“同意”“确认”的时候,合同内容是完整放在你面前能看的,那这个操作就是你的签署行为,完全有法律效力。 你网购买东西,点同意用户协议,能说那个协议不算数吗?真出了问题,法院一样认。 第二个误区:只有第三方平台出的电子合同才有效,微信聊天里说的不算。 很多人觉得,必须要那种专门的电子合同平台,有公章有备案的才有效,我在微信上和对方说“同意按这个合同来”,不算。 不过话说回来,专门的第三方平台确实更稳妥,但是不代表聊天里的口头约定就不算。只要你能证明这句话确实是对方本人发的,合同内容说的清清楚楚,那这个文字确认的电子合同,一样有签署效力。前年我碰过一个案子,买家和卖家在微信谈好了二手相机的交易,买家说“就按你发的这个价格和配置来,我转钱了”,后来卖家发的货不对版,法院就是认了微信里的这个约定,判卖家退钱。
真出了纠纷,按这三步走就错不了
